抚州市新维美染织有限公司异地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抚州市新维美染织有限公司委托广西来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异地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异地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异地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抚州市新维美染织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至纵五路,西至金鹏大道,南至德旺汽配、高新污水处理厂,北至盛纬新材料。地理坐标为北纬27°55′07〞,东经116°23′35〞;
产品方案:年产3000万米牛仔布;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选址于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占地面积53333.33平方米(80亩),总建筑面积50586.99m2,主要建设络筒车间、整经车间、球经车间、浆染车间、织布车间、后整理车间及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配套工程,将现有的两条片染工艺扩建至三条片染和一条束染工艺,使原有的1000万米/年扩大至3000万米的牛仔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机车尾气、施工废水以及施工固废等,建设单位应设置挡板、洒水抑尘减少因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较短,造成的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为逐渐消失。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烧毛机燃气烟气、烧毛废气、拉幅定型废气、锅炉烟气及织布棉尘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等。项目产生废水为润湿废水、染色废水、染色水洗废水、上浆废水、退浆水洗废水、设备清洗水、地面清洁水、生活污水等;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废棉纱、除尘器粉尘、锅炉灰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拉幅定型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油、染料、助剂等原辅料的包装材料等。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
三、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苯胺类除外,根据修改清单——环保部公告2015年第19号、41号,苯胺类执行表1中的标准要求)及《关于江西省印染行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赣环督字[2008]146号)中相关要求,然后一同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凤岗河。
废气:烧毛机燃气废气经15米排气筒排放,烧毛废气采用湿式喷淋+布袋除尘器处理,拉幅定型废气采用湿式喷淋+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锅炉烟气采用多管旋风除尘+二级碱式水膜除尘处理。整经、织布等产生的棉尘采用布袋除尘+水洗工艺处理。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植树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噪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是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废:拉幅定型废气处理收集的废油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回收处理,没有回收价值的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法规,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本项目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严格进行环境管理,保证项目内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五、公示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单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或将E-Mail将报告书发送至索取人。查阅报告书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六、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州市新维美染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360794733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西来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邮编:546100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0772-2046818
抚州市新维美染织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