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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科纵三路(金巢大道至纬四路)、纬四路(科纵三路至科技大道)、纬七路西延伸段(文昌大道至金鹏大道)、科技大道(金巢大道 至纬七路)照明、绿化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4-13 15:47:58】 【关 闭

高新区科纵三路(金巢大道至纬四路)、纬四路(科纵三路至科技大道)、纬七路西延伸段(文昌大道至金鹏大道)、科技大道(金巢大道   至纬七路)照明、绿化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抚州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委托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高新区科纵三路(金巢大道至纬四路)、纬四路(科纵三路至科技大道)、纬七路西延伸段(文昌大道至金鹏大道)、科技大道(金巢大道至纬七路)照明、绿化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ZH-GK-2018-020)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1. 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产  品  名  称
数  量
单位
单价(万元)
技术参数要求
科纵三路(金巢大道至纬四路)照明、绿化工程
1
63.0804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纬四路(科纵三路至科技大道)照明、绿化工程
1
129.3233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纬七路西延伸段(文昌大道至金鹏大道)照明、绿化工程
1
244.9705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科技大道(金巢大道至纬七路)照明、绿化工程
1
432.0139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总预算价: 869.3881万元
2.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特别说明: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供应商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投标。对于确属通过恶意低价手段影响公平竞争获取中标资格的,其中标无效。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1月、2月、3月份三个月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2月、3月份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保、已纳税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原件);
4)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2015年后颁发的新资质规定)(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
5)拟派本项目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造师证原件);
    6)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17条。
特别提醒:开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供以上资料项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以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当将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等)进行扫描,编制到《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8年410日至2018年416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进行网络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开标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艺术展示中心(抚州城市展览馆)四楼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开标厅。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52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无效。开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资格审查资料及评审资料,为防止因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电子评标无法,经请示本项目的监管部门后,再以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未提供,视同放弃。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的缴纳方式转入(并注明项目名称:高新建投公司亮化、绿化工程采购项目),未按要求提交的,将视为无效保证金,做无效投标处理(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17条)。
7、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8、各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9、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2栋3单元1405号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传真:18679416857/0794-8225551
采购单位:抚州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15307946680
地址:抚州高新管委会大楼3楼
抚州市高新区采购监督投诉电话:0794-8263960
抚州市采购办地址:高新区管委会大楼10楼财政局采购办
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件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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