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抚州高新区崇岗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采购编号:JXDY-201805-X019)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崇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所需抚州高新区崇岗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项目编号:JXDY-201805-X019)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抚州高新区崇岗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JXDY-201805-X019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金额
(人民币)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抚州高新区崇岗镇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采购 |
1 |
辆 |
149000 |
详见询价文件 |
注:通过评审后采购预算价为149000元,各应答人均按不高于此价进行投标报价,若高于采购预算,统一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 供应商资格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营者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d)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并复印一份装入文件袋,在进入开标室前,工作人员将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审查,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参加投标的资格。
三、供应商参与投标,在递交报名材料或购买标书时,若参加人为公司法人代表,则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一致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或购买标书,若参加人为公司委派 人员,则需出示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时书》(原件、并经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 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还应当出具公司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询价截止时间前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zztb.gov.cn/ )下载询价文件,资料费200元/份(收取后不退),询价现场支付。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14 日 下午 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 6 月14 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20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崇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万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179473717
地址:抚州市高新区崇岗镇政府
代理机构:江西大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18279464405/0794-8299166
公司地址: 抚州市建鼎华城二期东一栋301室
高新区采购办投诉电话:0794-7069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