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工作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抚州高新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勘测及质量等别评定(包含新增耕地)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ZHX-2018-X071)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抚州高新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勘测及质量等别评定(包含新增耕地)等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FZHX-2018-X071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金额(元) |
1 |
抚州高新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勘测(包含新增耕地) |
3800 |
亩 |
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服务要求 |
28.50 |
155800.00 |
2 |
抚州高新区2017年度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包含新增耕地) |
3800 |
亩 |
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服务要求 |
12.50 |
备注:1、数量为预计数量,结算按照成交单价与实际发生的数量进行结算,单价为:元/亩。
2、本项目面积约为3800亩,结算金额=成交单价×实际服务面积;如实际面积少于预计面积(3800亩),按实际面积结算,但面积超过预计面积时,则按预计面积(3800亩)结算,不再加数量。 |
1)项目规模:3800亩(实际面积以测量为准。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岗镇境内。
3)服务工期:服务工期 为20天。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保证登记证或2018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询价时响应人必须提供本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供本公司信用证明截图,格式见附件5】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 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2)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工程设计不得分包、转包
特别提醒:询价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如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五、下载询价通知书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询价截止时间前登录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zztb.gov.cn/)下载询价通知书电子版。资料费:200元/份(售后不退)在递交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同时提交(未按规定交纳资料费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2018年6月21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开启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20室)。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启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20室)(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抚州城市展览馆五楼)
八、缴纳了响应保证金而不参加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询价,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询价。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参与的资格。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工作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左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970407569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抚州市高新区10楼1001室
代理机构:抚州市华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徐
联系电话/传真:13755931095/0794-8210666
公司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1234号(电大斜对面)
采购办监督电话:0794-7069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