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开业税务登记
1、申报材料:
(1)内资企业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批准设立文件③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⑤企业代码证书⑥经营场所证明⑦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2)企业分支机构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批准设立文件③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⑤企业代码证书⑥经营场所证明⑦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的外地设立分支机构证明⑧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3)外商投资企业①中国政府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⑤企业代码证书⑥经营场所证明⑦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4)外国企业①中国政府部门颁发“批准证书”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外的税务登记④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⑥企业代码证书⑦经营场所证明⑧财务、会计处理办法⑨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5)个体工商户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业主居民身份证③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6)其他单位①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④单位代码证书⑤经营场所证明⑥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2、办事流程: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领取、填写《税务登记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报送《税务登记表》及申报材料——窗口受理——审核——发证。
3、承诺时限:即办
4、收费标准:(1)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元/套(正本内芯3元,副本内芯3元,副本封皮4元,正本铝合金外框10元);(2)遗失补领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20元/套。
5、收费依据:赣价费字[1993]第148号;赣财综字[1993]159号。国税函[2006]762号;赣国税函[2006]293号。
二、变更税务登记
1、申报材料:(1)税务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或其他需提供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3)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4)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
2、办事流程:纳税人申请——领取、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报送《变更税务登记表》及申报材料——窗口受理——审核——发证。
3、承诺时限:即办
4、收费标准:(1)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元/套(正本内芯3元,副本内芯3元,副本封皮4元,正本铝合金外框10元);(2)遗失补领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20元/套。
5、收费依据:国税函[2006]762号;赣国税函字[2006]293号。
办件联系电话:8269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