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从业资格审批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
2、申报材料: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电算化合格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
3、办事流程:(1)提出申请:申请人员提出申请,填写统一印制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申领表、会计人员业务档案,并提交相关资料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二张;(2)审验、受理:开发区财政局于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书面决定;(3)组织考试:对予以受理的申请人员,于规定时间参加会计电算化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发给考试合格证;4、审批发证:对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并持有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两年有效)的申请人员,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会计代理记帐执业机构资格审批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
2、申报材料:(1)机构的协议或章程;(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4)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5)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3、办事流程:(1)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2)审验、受理:开发区财政局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验,并作出是否受理书面决定;(3)审批发证:根据审查结果,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或下达不批准书面决定。
4、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所得税前回收投资审批
1、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2、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和章程;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副本;(4)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就所得税前回收投资所作的股东会决议;(6)企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意见;(7)税务机关的审查意见。
3、办事流程:(1)提出申请: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审验、受理:开发区财政局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书面决定;(3)审批:对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承办科室提出意见,经报局领导审批后,开发区财政局予以批复同意。
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票据购领证》工本费
1、申报材料:(1)有关收费依据文件(2)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2、办事流程:(1)申领单位提交申报材料,领取《票据购领证申
请表》;(2)开发区财政局根据申领单位提交的申请表及有关收费依据开具进账单;(3)申领单位到定点银行交纳工本费款;(4)申领单位凭交款证明领取票据购领证。
3、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每证10元
5、收费依据:江西省物价局、江西省财政厅《核定财政部门票据工本费标准的通知》(赣价费字[1993]108号)
五、《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工本费
1、申报材料:(1)有关收费依据文件;(2)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证;(3)票据购领证;(4)已用旧票据存根。
按照江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财政部门票据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价费字[2001]147号)核定标准收取
2、办事流程:(1)申领单位提交票据购领证及有关收费依据,原已领购票据的还应将原领购票据存根交财政部门核销;(2)开发区财政局开具进账单;(3)申领单位到定点银行交纳工本费款;(4)申领单位凭交款证明领取收费票据。
3、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见文
5、收费依据:
六、《契证》工本费
1、申报材料:(1)房屋建、购、拆迁、上市交易完整材料(2)赠与、遗失、继承、离婚办证有关合同、发票、公证书、协议、启事等(3)土地出让、转让、拍卖、赠与有关合同、协议、发票、报告、成交书、公证书、使用权证。
2、办事流程:(1)申领单位提交有关资料(与交纳契税申办材料相同);(2)开发区财政局契税征管所开具进账单;(3)申领单位到定点银行交纳契税款及契税证工本费款;(4)申领单位凭交款证明领取契证及完税凭证。
3、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每证7元
5、收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契证工本费标准的批复》(赣财综字[2002]118号)
七、会计电算化知识考试考务费
1、申报材料:(1)单位介绍信;(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电算化知识考试成绩。
2、办事流程:(1)申请人员提交有关资料;(2)开发区财政局对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开具进账单;(3)申请人员到定点银行交纳考试报名费、工本费款;(4)申请人员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凭交款证明领取会计电算化合格证。
3、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4、考务费:40元/人
5、收费依据:赣财会[2009]28号)。
六、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考试收费
1、申报材料:(1)单位介绍信;(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
2、办事流程:(1)申请人员提交有关资料;(2)开发区财政局对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开具进账单;(3)申请人员到定点银行交纳报名考试费款;(4)申请人员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3、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赣发改收费字[2006]94号
4、收费标准:10元/人 考试:55元/科
5、收费依据:赣发改收费字[2006]94号
契税征收
1、办事流程:纳税人带好相关资料(具体见契税申办事项一览表)―→土管、房管部门开具契税联系单―→财政契税征收部门开具进账单―→定点银行交纳契税款―→财政契税征收部门领取契税证、完税凭证、联系单回执―→土管、房管部门办理相关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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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申办材料 |
契税征收标准 |
房
产 |
新建商品房 |
购房合同、发票、产权移交证明书、契税联系单 |
按订立合同的时间不同,分别为2%、4%、6% |
二手私房 |
评估报告、产权证、完税凭证、契税联系单 |
评估价格的2%或4% |
二手公房 |
二手公房上市表、完税凭证、契税联系单 |
成交价格的2%或4% |
单位房改房 |
单位房改房表、契税联系单 |
超面积购房款的2%或4% |
自建公房 |
计委批文、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批准用书、建筑规划许可证、契税联系单 |
根据土地情况收取契税 |
自建私房 |
城镇个人建房审批表、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批准用书、建筑规划许可证、契税联系单 |
房屋赠与 |
评估报告、房产证、公证书、完税凭证、契税联系单 |
评估价格的2%或4% |
拆迁户办证 |
商品房购房合同、发票、产权移交证明书、原产权证、拆迁协议、拆迁办证明、契税联系单 |
补偿金额差额的2%或4% |
遗失办证 |
遗失启事、契税联系单 |
免征契税 |
继承办证 |
遗嘱公证书、房产证、契税联系单 |
离婚办证 |
法院判决书、离婚证、房产证、离婚协议、契税联系单 |
地
产 |
土地出让 |
土地出让合同、出让金发票、出让协议、契税联系单 |
成交价格的4% |
土地转让 |
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评估报告、转让协议、契税联系单 |
成交价格的4% |
土地拍卖 |
土地出让合同、拍卖确认成交书、契税联系单 |
成交价格的4% |
土地赠与 |
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评估报告、公证书、契税联系单 |
成交价格的4% |
注:①、房产除住宅以外的建筑物,税率一律为4%。
②、房屋、土地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③、购买房屋,1997年10月1日前发生的,适用税率为6%;1997年10月1日-1999年8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税率为4%;1999年8月1日以后发生的,普通住宅适用税率为2%,非普通住宅(指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5平方米以上、成交价格高于每平方米1800元三个条件之一的)税率为4%。
3、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4、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契证工本费标准的批复》(赣财综字[2002]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