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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招商简报第10期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1-03 14:31:17】 【关 闭

2017年第10期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编   2018年1月3日

 

【招商动态】
◆12月1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大迈汽车董事长吴建中一行,就大乘汽车项目推进事宜进行了洽谈;会见51信用卡副总裁章曦一行,就抚州恩牛网络小贷业务拓展事宜进行了洽谈。
◆12月3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美国耶鲁大学博士文军一行,就智能机器人项目进行了洽谈。
◆12月4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中商华夏物产公司负责人罗平、永方电源董事长罗少鹏一行,就投资30亿元铅循环项目进行了洽谈。
◆12月5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赴北京拜访了天津卓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坤宇,就项目推进事宜进行了洽谈。
◆12月5日,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曾月兴接待江西绿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志刚、东莞市亚博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志强一行,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
◆12月12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管委会副主任骆顺泉、尧刚赴北京拜访了远海中原物流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海卿、赢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就不锈钢产业园项目推进事宜进行了洽谈。
◆12月12-13日,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曾月兴接待江苏欧瑞格传动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文阁一行,就项目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
◆12月13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江苏欧瑞格传动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文阁一行,就汽车传动部件生产项目进行了洽谈。
◆12月14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金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韩梅娇一行,就汽车改装项目合作事宜进行了洽谈。
◆12月15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国开行吴标理处长一行,就项目合作事宜进行了洽谈。
◆12月17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德义科技董事长易德福,就项目推进事宜进行了洽谈。
◆12月18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尧刚赴南昌拜访了江西联创电子科技公司董事长韩盛龙,就项目合作事宜进行了洽谈。
◆12月19日,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曾月兴接待华宏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戴华,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
◆12月21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南昌奥特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正国一行,就云计算项目进行了洽谈。
◆12月22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铜博科技投资方加拿大客商林腾光一行,就项目投产事宜进行了洽谈。
◆12月26日,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曾月兴接待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丹一行,就项目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
◆12月28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福建泉州西虎汽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蔡清辉一行,就年产10万辆微面、轻卡生产项目进行了洽谈。
◆第一招商团队:12月22-23日,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吴真发率队赴安徽舒城拜访了沃特玛联盟理事长李瑶,参观考察了沃特玛集团在舒城投资兴建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项目,并就项目推进事宜进行了洽谈。
◆第二招商团队:12月26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徐龙兰,人社局局长苏虹接待乐安籍创业人士邱晨曦一行,就投资汽车注塑件上游材料——塑料改性料相关事宜进行了洽谈。
◆第三招商团队:12月2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杨善国、尧刚接待厦门智久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CEO张龙,就加快项目落户事宜进行了洽谈。
◆第五招商团队:12月2-3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骆顺泉赴莆田考察创世纪项目,就加快抚州创世纪项目建设进行洽谈。
◆第六招商团队:12月16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管胜接待中信重工企业总经理罗军清,就特种机器人项目进行了洽谈;12月22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管胜接待江西乐城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辛清龙,就PC项目进行了洽谈。
◆第九招商团队:12月3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尧刚接待浙江中联环保经理王治军,就微废处理中心项目进行了洽谈;12月14日,接待青岛奥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清华,就投资干细胞项目进行了洽谈;12月16-17日,赴厦门拜访了厦门沃克集团总经理万林泉,就投资服装智能化项目进行了洽谈;12月18日,接待前海中科教育控股总裁敖东阳一行,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12月22日,接待江西永鑫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东平一行,就投资公路桥梁梁板项目进行了洽谈。
◆第十招商团队:12月19-20日,高新区管委会副调研员孙香根接待了石狮市三友服装有限公司、温州市瑪洛荻男装服饰总经理欧继国、富瑞针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吴福成一行,就投资事宜进行洽谈。
◆专业招商一队:12月10-11日,接待了深圳英唐智控成健总经理,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12月17-19日,赴上海拜访了同济生物总经理王云华,就投资事宜进行深入洽谈;12月22日,接待温州钜源流体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项克元,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12月27-30日,赴深圳拜访了英唐智控有限公司董事长成建、东莞锐准电子有限公司台湾投资方江生衍,就投资建设电子产业园事宜进行洽谈。
◆专业招商二队:12月1日,赴南昌拜访江西植脂沫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振宁,就绿色食品加工项目进行洽谈;12月17日,接待深圳富邦瑞博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明,就原创中药项目进行洽谈。
◆12月1日,经科局赴广东拜访广东德清科技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杰,就投资1亿元制造设备项目进行洽谈;12月14、22日 , 赴南昌拜访青岛国奥源集团负责人李华清,就人血干细胞投资项目进行洽谈;12月20日.赴上海拜访上海杰兹曼有限公司周文波,就重组佳佳科技事宜进行洽谈;12月25日,接待了抚州市宁威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平,签订了投资3000万元珍珠棉项目;12月25日,接待了抚州市晶北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万西鹏,签订投资3500万元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2月1日,安监局接待厦门智久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CEO张龙,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12月3日,待浙江申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王治军,就投资10亿元三元正极新能源材料项目、5亿元危废处置中心项目进行洽谈。
◆12月4-5日,党群工作部接待南昌九重门业有限公司詹总一行,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
◆12月17-19日,审计局接待福建沃克集团万总,就维达斯服装企业入园事宜进行了洽谈。
◆12月19日,企业服务局接待了林州市长顺汽配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启林一行,就汽车配件项目进行了洽谈。
◆12月20号,社会事业局接待了深圳优普泰特种服装项目总经理吴文君,签订入园协议;12月29日,接待了江西抚州腾顺物流总部总经理邓志平,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
◆12月19日、27日,行政服务中心接待了浙江衢州中翔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晓龙,就投资生产高纯度溴代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进行洽谈。
◆12月27日,统计局赴广东拜访广东省国博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斐,就投资1.5亿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进行了洽谈。
◆12月28日,人社局接待了上海云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戢泉平,就共享电动单车项目进行了洽谈。
【招商成果】
◆12月4日,浙江客商范桂珍投资3.9亿元、落户高新区的10万吨铝合金锭与900万件精密铝合金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签约。
◆12月5日,河南冠牌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3.5亿元、落户高新区的不锈钢制品生产项目签约。
◆12月20日,深圳优普泰服装科技有限公司投资4000万元,落户高新区的工程液压配件及农用机械传动齿轮箱生产项目签约。
◆12月27日,江西省永方电源有限公司、中商华夏(江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0亿元,落户高新区的30万吨/年废铅酸电池资源循环利用生产项目签约。
【他山之石】 
最高法院2018第一个重磅文件全力护航招商引资:招商JQK,坚决打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2017年9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做出了重要贡献。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对于增强企业家人身及财产财富安全感,稳定社会预期,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充分发挥企业家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二、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严格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防止随意扩大适用。对于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民事争议,如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犯罪构成的,不得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严格区分企业家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为违法所得的,不得判决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
三、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妥善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对有关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妥善审理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引发的民商事、行政纠纷案件,对于确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当事人签订的民商事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支持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请求。对于当事人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国有土体使用权出让金、投资款、租金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法予以支持。对企业家财产被征收征用的,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四、依法保护企业家的知识产权。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侵权成本低、企业家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依法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
五、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对商业银行、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不合理收费变相收取高息的,参照民间借贷利率标准处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破产案件审理,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是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对违法违规向企业收费或者以各种监督检查的名义非法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的,依法予以纠正。严格依法采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强制措施,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加强对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对于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破坏企业家信誉的,要区分情况依法处理。
六、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快企业债权实现。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推动完善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同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或者申请人滥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要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对经营失败无偿债能力但无故意规避执行情形的企业家,要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七、切实纠正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进一步加大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对于涉企业家产权错案冤案,要依法及时再审,尽快纠正。准确适用国家赔偿法,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公正高效审理涉及企业家的国家赔偿案件,加大赔偿决定执行力度,依法保障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八、不断完善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政策。进一步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深入调研涉企业家案件的审判执行疑难问题,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健全裁判规则。加大制定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工作力度,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在制定有关司法政策、司法解释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九、推动形成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通过公开开庭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方针政策。持续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公布一批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形成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十、增强企业家依法维护权益、依法经营的意识。加大对企业家的法治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积极引导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恪尽责任,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将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的,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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