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9期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编 2017年12月4日
【招商动态】
◆11月2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了金品铜科董事长唐俊烈,就二期铜工艺品项目推进事宜进行了洽谈。
◆11月3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了周坊实业集团董事长周小华一行,就产业资金合作事宜进行了洽谈。
◆11月6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了杭州杰兹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文波一行,就仓储物流项目进行了洽谈。
◆11月7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了智久机器人有限公司CEO张龙一行,就智能机器人项目进行了洽谈。
◆11月8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了宝丰集团董事长李海卿一行,就不锈钢(电梯)产业园项目推进事宜进行了洽谈。
◆11月9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了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物流基金总经理刘庄一行,就基金合作事宜进行了洽谈;会见趣店集团副董事长林友一行,就趣店下一步发展事宜进行了洽谈。
◆11月10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了德义科技董事长易德福,就项目推进事宜进行了洽谈。
◆11月10日,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曾月兴参加2017江西(抚州)互联网产业招商对接会。
◆11月11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了江西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苏蔚,就新能源汽车推广事宜进行了洽谈。
◆11月12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了国经咨询有限公司产业经济处处长陶卫东一行,就产业升级发展规划事宜进行了洽谈。
◆11月14日,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曾月兴接待了国经中心产业经济处处长陶卫东一行,就综合保税区项目进行了洽谈。
◆11月14日,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曾月兴接待了华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源部总监谢凤育, 就产业基金项目进行洽谈。
◆11月15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赴北京创盈科技产业集团拜访董事长易斌,就建昌帮药谷项目推进事宜进行了洽谈。
◆11月16日,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曾月兴接待了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标一行,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
◆11月17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赴北京拜访国经中心陶卫东处长,就综合保税区事宜进行了洽谈,赴申万宏源证券就产业基金设立事宜进行了洽谈,赴厦门拜访了智久(厦门)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CEO张龙,就智能化叉车项目进行了洽谈。
◆11月22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了海利科技董事长李儒昌一行,就三期冷轧板推进事宜进行了洽谈。
◆11月23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了大乘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杨云,就大乘汽车项目建设推进事宜进行了商谈。
◆11月24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了嘉盛花式纱董事长李嘉芳,就项目技改推进事宜进行了洽谈。
◆11月26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了杭州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标,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
◆11月27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了创世纪超算中心董事长林庆星,就超算三期项目购地事宜进行了洽谈。
◆11月28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会见了北京创盈科技产业集团董事长易斌一行,就建昌帮药谷项目推进事宜进行了洽谈。
◆11月29日,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曾月兴接待了浙江力和医疗器械塑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饶太明一行,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
◆11月30日,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曾月兴接待了奥地利CKM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习国燕一行,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
◆第一招商团队:11月21日,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吴真发接待了鑫鼎鑫杜总一行,就加快项目推进事宜进行洽谈;23日,接待了沃特玛汽车产业联盟李总一行,就项目建设事宜进行洽谈。
◆第三招商团队:11月6日,高新区副主任杨善国赴厦门拜访智久(厦门)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CEO张龙,就机器人项目进行了洽谈。
◆第四招商团队:11月24日,高新区党工委委员邹超德分别接待了超威集团汤总、图蓝特新能源公司董事长涂小松一行,就双极性水平电池新能源项目进行了洽谈。
◆第七招商团队:11月18日-19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发投集团董事长金永毅赴北京拜访了河南远洋海运物流公司刘庄书记,就产业链金融服务进行洽淡,赴厦门拜访了厦门智久机器人CEO张龙,就智能化叉车项目进行洽谈。
◆第九招商团队:11月1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尧刚赴江苏泰州拜访江苏欧瑞格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革,就投资汽配项目进行了洽谈;8-9日,接待了宝钢集团李海清一行,就不锈钢电梯产业园事宜进行了洽谈;10日,接待了铭普光磁董事长杨先进一行,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13日,接待了国经咨询有限公司产业经济处处长陶卫东一行,就综合保税区事宜进行了洽谈;16-18日,赴北京拜访了河南远洋海运物流公司刘庄书记,就产业链金融服务事宜进行洽淡,赴厦门拜访了厦门智久机器人CEO张龙,就智能机器人项目进行洽谈;23日,接待了客商李清华一行,就投资干细胞免疫系统医疗项目进行了洽谈;27日,接待了美国超科林投资方一行,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28日,分别接待了大乘汽车董事长助理杨云、北京创盈集团董事长易斌,就项目推进事宜进行了洽谈;30日,接待了湖北爱舒德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强,就投资电动轮椅、观光车项目进行了洽谈。
◆第十招商团队:11月12-14日,高新区管委会副调研员孙香根接待泉州市模具工业协会陈经纬、泉州市丰泽金田工贸有限公司吴升长、福建省华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吴华平一行,就投资事宜进行洽谈。
◆专业招商一队:11月22日,接待了温州钜源流体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项克元一行,就投资医药、食品等卫生级316型不锈钢制品项目进行了洽谈;27-30日,赴深圳拜访了深圳英唐智控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键,就投资电子项目进行了洽谈。
◆专业招商二队:11月15-19日,随同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邱建国赴北京创盈集团就建昌帮药谷推进事宜进行了洽谈、赴国经中心就综合保税区项目进行了洽谈、与中远洋不锈钢产业发展基金公司就新材料产业基金进行了洽谈、赴厦门智久机器人有限公司就智能机器人生产项目进行了洽谈。
◆11月6日,安监局局长詹迎浪随同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杨善国赴厦门拜访智久(厦门)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就智能机器人项目进行了洽谈;16日,接待了浙江申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标、副总王治军一行,就危废处置中心项目、三元正极新能源材料项目进行了洽谈;26日,接待了浙江申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王治军,就项目推进事项进行洽谈。
◆11月2-6日,经科局局长蔡辉赴深圳,拜访了中国人才网廖总,就信息软件产业园项目进行了洽谈;7日,接待了国奥源(江西南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华清,就在抚州投资设立“国奥源"(江西抚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进行了洽谈;20日,接待了深圳珍珠棉包装材料公司总经理杨平,就投资珍珠棉包装项目进行了洽谈;27日,接待了金黄叶科技有限公司喻总,就年产700万烟包烟盒项目进行了洽谈。
◆11月8日,财政局接待了中博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夏总,就项目入园事宜进行洽谈。
◆11月10日,人社局局长苏虹接待了江西坤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江苏客商陈才忠,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该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年销售额3000万元,纳税200万元,
◆11月14日、11月24日,行政服务中心接待了浙江衢州中翔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晓龙,就投资生产高纯度溴代医药中间体产品项目进行洽谈。
◆11月16日,总工会接待了江西卓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徐益清,就年产30万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进行了洽谈。
◆11月17日,党群工作部王建荣、詹临福接待了美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魏四荣,就报废汽车拆解项目进行了洽谈。
◆11月17日、26日,审计局接待了转贷金融服务公司黄总,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20日,接待了沃克集团万总,就入园进行了洽谈。
◆11月17日,企业服务局随同高新区领导赴厦门拜访了智久(厦门)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龙,就项目入园事宜进行了洽谈。
◆11月24日,环保局长谢竞雄分别接待了超威集团汤总、图蓝特新能源公司董事长涂小松一行,就双极性水平电池新能源项目进行了洽谈。
◆11月24-25日,社会事业局局长谢华赴江苏吴江市拜访了吴江市永健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国群,就投资事宜进行了洽谈。
【他山之石】
广东出台外资10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再现新高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有关规定,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营造优良营商环境,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领域。根据国家有关部署,逐步推进以下领域扩大对外开放:制造业领域放开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制造的外资股比限制;服务业领域取消船舶设计、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际海上运输公司、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加油站建设和经营的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外商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呼叫中心,放开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的业务范围限制;金融业领域放宽外商投资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的外资股比限制和业务范围限制。深化CEPA项下广东自贸试验区对港澳服务业开放,推动扩大港澳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受理、承办的法律事务范围,在工程建设领域试行香港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将港澳航线作为国内特殊航线管理。
二、加大利用外资财政奖励力度。2017-2022年,对在广东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下同)、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和超过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对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排行榜为准,下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广东新设(或增资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的制造业项目,以及新设的年实际外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IAB(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和NEM(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业项目,可按“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超过1亿元的,省财政按其当年对省级财政贡献量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各地可在省财政奖励的基础上另行安排奖励。
三、加强用地保障。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规定享受用地有关优惠政策。对实际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的制造业外商投资项目用地和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以下统称重点外资总部)自建办公物业用地,由省市共同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外商投资建设的高标准厂房和重点外资总部自建办公物业产权,允许以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其中重点外资总部自建办公物业累计分割登记和转让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0%。外商投资企业租赁工业用地的,在确定租赁底价时可按照租赁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可凭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和缴款凭证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租赁期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以转租和抵押。政府实施旧城改造,可以协议出让或租赁方式为需要搬迁的外资工业项目重新安排工业用地。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存量工业房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兴办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众创空间的,可在5年内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5年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对外商与政府共同投资建设的医疗、教育、文化、养老、体育等公共服务项目,可使用划拨土地的,允许采用国有建设用地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供应土地。
四、支持研发创新。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含企业内设研发机构,下同)参与我省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并享受相关配套资金扶持。2017-2022年,对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外资研发机构,省财政最高资助1000万元;对认定为博士后工作站、两院院士工作站的外资研发机构,省财政最高资助100万元;对外资研发机构通过评审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省财政最高资助200万元。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广东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研发机构,可按照“一项目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加强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试点工作,扩大适用产品的范围,对纳入省创新产品清单的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实行政府采购鼓励措施。鼓励外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广东生产结算国家大品种一类新药,为其进入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开辟绿色通道,并与药品价格谈判和集中采购工作相衔接。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消费税,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在全省推广实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研发设备、试剂、样品,可选择提前报检、预约报关和实物放行通关模式。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保税进口二手研发专用关键设备(入境期限不超过1年)。建立高价值专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利用广东省产业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广东投资,以及我省重大跨国并购项目返程投资。在广东自贸试验区依托境外机构境内本外币账户(NRA)体系探索开展“NRA+”试点,支持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本外币全口径跨境双向融资,在2倍净资产的外债额度内获得本外币融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区内和境外发行债券,允许其将境外发债资金回流作为资本金使用。支持跨国公司在广东自贸试验区组建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积极开展飞机、船舶等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试点,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获取试点资格以及开展外币结算业务。开展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捆绑式质押融资试点。鼓励各地推广“贷款+保证保险/担保+财政风险补偿”专利权质押融资模式。外商投资企业同等享受我省对民营企业境内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的相关扶持政策。
六、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推行人才“优粤卡”,将外商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等7类人才纳为服务对象。逐步扩大“优粤卡”在我省可作为身份证明使用的领域。“优粤卡”持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与企业所在地户籍居民同等享受当地人才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政策待遇,其中境内持有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广东办理赴港澳签注及其他出入境证件。鼓励各地推广深圳前海的做法,给予为本地经济社会作出贡献的“优粤卡”持有人适当奖励。持有“优粤卡”的外籍人员,可申请办理5年以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有效期为5年的居留许可,并将业务承诺办理时限较法定办理时限压缩二分之一;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人员在广东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出入境、停居留及聘雇外籍家政人员等便利措施。回国后在外资研发机构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逐步在全省推广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6项人才出入境政策措施。
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设中国(广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健全专利快速审查、确权和维权机制。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制度。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机制。强化商标专项执法,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商标专用权。制定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规范。创办国际化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立健全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促进高价值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进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建设,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商标注册和质押。建立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联合评估机制、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快速处理机制。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申请专利,其取得的发明、发现和其他科技成果,可参与我省各级各类奖项评审。
八、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政府审批权责和标准,优化企业投资审批流程,将现有投资审批事项及其审批时限压缩四分之一。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进一步下放至县(市、区)商务部门实施。将医疗机构、旅行社、加油站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等18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委托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相关部门实施,条件成熟后逐步委托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允许符合条件的省内跨地区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可就地入库。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优化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流程,将业务承诺办理时限较法定办理时限压缩三分之一。积极探索重大外商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委托代办制。在全省口岸复制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货物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
九、优化重点园区吸收外资环境。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推行行政审批局模式,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支持粤东西北省级以上开发区申报纳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按规定享受省产业转移相关扶持政策。对国家级开发区内新设的外商投资项目,可参照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鼓励园区及所在地按项目直接经济贡献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在省产业园(含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及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的园区)新设的外商投资项目,可比照享受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政策。授权各地级以上市审批省级经济开发区扩区和区位调整,审批结果向省政府报备。
十、完善利用外资保障机制。省、市政府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利用外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协调解决制约我省利用外资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在广东投资的重大关键性问题。整合优化全省驻海外经贸办事机构,加快构建我省辐射全球的国际化投资促进体系。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规范各地招商引资行为,严格兑现依法向投资者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对出国(境)招商公务团组实行政策倾斜,在制订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时予以重点保障,支持优先办理出境手续。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