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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系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2-11-08 17:05:11】 【关 闭

抚金创先字[2010]3号
 
关于成立系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
指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各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开发区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开发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切实构建党(工)委统一领导、组织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推动开发区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现就成立系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通知如下:
    一、成立系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开发区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分别成立四个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1、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组  长:肖瑞勇(开发区工商局局长)
    副组长:徐卫发(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谢智华(开发区非公经济组织党委委员)
    2、开发区农村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组  长:聂正高(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局长)
    副组长:李  龙(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副主任科员)
    3、开发区机关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组  长:何云峰(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龚志高(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干部)
    4开发区教育卫生系统和街道社区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组  长:余筱朵(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副组长: 廖  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其他区直单位也要加强对相关领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
    二、系统(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各指导小组负责对本系统(行业)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了解和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向地方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指导单位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注意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及时发现活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指导督促解决;及时向开发区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反映工作情况,当好参谋助手。
    各指导小组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注意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水平。要在开发区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要把督促检查寓于帮促服务之中,提出好的意见建议,当好帮手;要鼓励和支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创造性;要加强上下沟通,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要采取分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推进会、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编发简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201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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