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金创先字[2010]2号
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督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各企业党组织,各行业指导组:
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有序开展,近期开发区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派出督查小组,对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9月上旬
二、督查内容
1、组织领导情况。查看是否按照要求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了解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情况、制定活动方案并报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情况,镇(街)党(工)委是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挂点联系点情况。
2、宣传报道情况。查看是否制定了符合实际的宣传方案;是否利用宣传窗、展板、黑板报、横幅、学习园地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了活动宣传;了解相关单位编印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简报及在县级以上报刊媒体上稿情况。
3、活动开展情况。听取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公开承诺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及对全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建议),实地察看2-3个特色工作。
三、督查要求
1、相关单位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督查组。
2、要注意发现、总结经验,查找、纠正存在的问题。各督查组要指出所督查党组织的具体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组要及时召开小组会,整理分析督查指导情况,以便于开发区党工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听取各督查组情况汇报,剖析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研究提出具体措施。
201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