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
推行公开承诺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做好公开承诺工作,进一步推动开发区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根据省、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公开承诺的参加对象
开发区所辖党的基层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基层组织包括除党的地方组织之外,所有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其他基层单位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及基层委员会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二、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必须围绕“争创业先锋、作发展表率、创建国家级开发区”为主题,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按照“五带头”、“五个好”的标准,突出“五强五过硬”要求,着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在平时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作用。
农村党组织要围绕“新农村建设我先行、发展城郊经济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在深化“三培两带两服务”活动、落实“一定三有”、 发展城郊农村集体经济,落实惠农政策、带领群众致富、培养新型农民、培育文明乡风、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结合设岗定责,重点在增强致富带富能力、服务农民群众、弘扬新风正气、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等方面作出承诺。
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围绕“三抓三有三结合”和“争当六大员、实现三提高”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在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员重点在技术攻关、节能减耗、市场开拓、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方面作出承诺。
机关党组织要围绕“转变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在深化“创业服务年”活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围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重点在带头学习、提升能力,改革创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等方面作出承诺。
学校卫生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围绕“繁荣社会事业,助推赶超发展”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在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效能、促进教育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在爱岗敬业、刻苦钻研、锐意创新,提高业务水平、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作出承诺。
城镇社区党组织要围绕“党旗辉映社区红、科普创建惠万家”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在落实“三有一化”、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要重点在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参与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奉献爱心援灾区等方面作出承诺。
三、基本原则
实行公开承诺要始终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体现先进性。着眼于基层组织创先进、共产党员争优秀、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标准、义务及中央提出的基层党组织创建“五个好”、党员做到“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提出各领域、各行业基层党组织和不同岗位党员承诺的具体要求,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建功立业、展示先进形象。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
2、坚持从实际出发。要紧密结合职责任务和岗位实际,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注重围绕单位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注重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完成,注重围绕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进行承诺,切实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公开承诺标准过高过泛、不切实际,搞形式主义。
3、坚持群众路线。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的惠民利民政策,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党员要结合发挥自身的能力和特长,每年向群众承诺几件办得到的实事好事,并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结合起来,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4、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无职党员要结合党员设岗定责开展承诺,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的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要区别对待,可以只进行口头承诺。在职党员在参加本单位党组织公开承诺的同时,要按照所在社区党组织的要求,就如何在居住地发挥作用进行公开承诺。
四、方法步骤
公开承诺一般分年度组织实施,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进行安排。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调研走访。承诺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进一步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了解学习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情况,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承诺事项惠及群众、得到群众认同。
2、提出事项。基层党组织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提出承诺事项。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自愿提出承诺事项。基层党组织可通过召开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和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集中党员和群众智慧,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
3、审核确定。上一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的承诺事项要审核把关,基层党组织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审核指导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体现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4、公开公示。承诺事项确定后,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会议、文件、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党员的承诺要通过党员会议宣读、公开栏张贴等形式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督查验收。要明确督查职责,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基层党组织负责对党员兑现承诺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要灵活督查办法,采取定时检查、随机检查、践诺评比等简易有效的方法。要注重听取群众意见,组织群众对完成的承诺事项进行民主评议和验收。
2010年公开承诺原则上要在9月上旬前完成。已进行公开承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今后公开承诺在每年年初进行。要注重做好公开承诺与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其他推进方式的相互衔接,把践行公开承诺情况作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五、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推行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具体指导。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要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的具体指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已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的领导干部要加强调查研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员不断丰富承诺内容,严格承诺标准,改进承诺方法。注意发挥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指导作用和大学生“村官”、“社区干部”的服务作用。要加强督促检查,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对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2、努力扩大公开承诺覆盖面。力争公开承诺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点。流动党员在流入地的基层党组织中参加公开承诺,流出地基层党组织要协助流入地基层党组织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3、加强舆论引导。要搞好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公开承诺的重要意义、原则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大力宣传推介在公开承诺上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和各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