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两违”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6年9月13日,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 “两违”集中整治工作以来,我区“两违”全面调查及查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有些地方新增“两违”现象还时有发生,少数还有蔓延的趋势。为进一步维护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彻底遏制“两违”行为,根据《抚州市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违”集中整治的实施意见》(抚办字[2016]51号)要求,现制定高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责任分工
(一)各镇(街道)作为辖区内集体土地和未实行招拍挂的国有土地“两违”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前期摸排情况,实现网格化管理,把责任片区整合成若干个查处责任片区,实行镇(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模式,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彻底遏制“两违”增量,逐步消除“两违”存量。
(二)综合管理执法局作为辖区内已经招拍挂国有土地“两违”工作的责任主体,重点负责区域内购地企业和居民小区的“两违”查处,按照网格化的管理要求,确保巡查无死角,责任无推诿。
二、集中处理
(一)时间安排
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8月30日。各镇(街道)每天要把“两违”查处情况上传至高新区“两违”查处微信工作群,每月28日前将本月处理情况上报至区“两违”办公室。8月30日前必须完成市“两违”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集中整治任务。
(二)处理办法
1、对非法占用、买卖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获利金额超过50万以上,或者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涉嫌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涉及党员干部参与两违的,一经查实,交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严肃查处。
2、对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建筑处理:对于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镇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工棚、板房、钢棚、小卖部等临时建筑,砖场、养殖场、破旧附属房、危旧房、空心房,超高超面积建房、“两违”建筑等,在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3、对没有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两违”建筑处理:对居民自建自住的,由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可参照2016年11月15日在市政府七楼会议室召开的市中心城区“两违”整治工作协调会研究决定的抚州市中心城区“两违”处罚标准执行,及时收缴相关规费后,可补办相关手续。
4、对农民建房的处理:各地要进一步规范管理,认真按照《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抚府办字[2014]69号)文件抓好落实,严肃查处农村建设违法违规行为。
三、核查问责。2017年9月1日至9月20日。由综合管理执法局牵头,国土资源分局、监察局等部门参与,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处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集中整治以后仍发生新增“两违”的,由“两违”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查,每半月核查一次。由党群工作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抽查核实情况和干部管理权限将“两违”整治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与绩效工资挂钩,责任镇(街道)处理到位率未达到90%的,由任免机关按程序对镇长(街道主任)予以停职。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抚州高新区“两违”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执法局、国土分局、党群工作部、监察局、农村工作局、房管局、建设局、规划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全区“两违”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准确掌握违法事实,全面固定和搜集证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正确适用法律政策依据,以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和“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依法用地、合法建设。要把整个整治行动置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多种形式公开界定标准、操作程序,公布整治对象和法律依据。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介向全社会宣传查处两违的重要意义和典型案例,对一些典型案件和违纪违法案例予以公开曝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两违”集中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国土资源局: 8252993 执法局:7069098),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查处到位。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严格执法和加强管控的长效机制,主要领导要高位推动,亲自调研,亲自部署,就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彻底清算两违存量,彻底遏制“两违”增量,确保城乡建设健康有序进行。要疏堵结合,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切实做好规划,严格审批,并对建设楼层、外观等予以统一,确保农民建房规范运作。
(六)维护社会稳定。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处理好严格执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做好两违涉案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要评估风险,制定预案,落实责任,在坚决查处“两违”的同时,确保社会稳定,杜绝发生群体性事件。
附件一:抚州高新区 “两违”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
附件二:抚州市中心城区“两违”处罚标准.doc
201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