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高新干字〔2018〕4号
关于杨善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企业党组织:
党工委决定:
杨善国同志兼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局党组书记;
徐卫发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局党组副书记;
张慧敏同志(女)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局党组成员;
谢智华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局党组成员;
李龙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党组书记;
何建清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党组成员;
周东明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党组成员;
李攀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党组成员;
谢华同志任中共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委员会书记;
许群荣同志任中共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委员会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纪检组长职务;
许红同志(女)任中共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委员会委员;
龚伟明同志任中共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委员会委员;
王进芳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党组书记;
吴庆辉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邓建荣同志(女)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龚霞玲同志(女)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廖明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党组书记;
邹波蓉同志(女)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党组成员;
罗印华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党组成员;
李茂华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党组书记;
祝利群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党组成员;
唐斌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党组成员;
陈培荣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熊志涛同志任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岗镇人民政府维稳信息督查员(试用期一年)。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