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金字[2009]9号
中共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
各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14号)和《中共抚州市委、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抚发[2004]33号)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办人民满意教育
基础教育是科教兴国的奠基工程,对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培养各级各类人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我们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用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二、完善“以区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工资统发、经费统筹、队伍统管”
(一)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对教师工资资金专户的管理,确保全区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由区财政按月足额发放。
(二)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由区财政足额预算中小学公用经费,并及时拨付到学校,严禁截留、挪用、平调中小学公用经费发放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开支,严禁挪用中小学公用经费用于平衡财政预算。除保证中小学公用经费之外,区财政要按照省、市的要求保障教师和校长培训经费的投入,增加职业教育投入,设立残疾人教育专项补助款,确保我区各项教育事业的顺利开展。
(三)依法完善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将中小学校长任免和教师调配划归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股级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科级校长的选拔任用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在核定的总编制额内,教师调配交流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定,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招新教师,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向区人事部门申报计划,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采取公开招考或择优聘任的办法确定。特殊人才的引进按特事特办的原则确定。中小学教师调配由区人事部门凭区教育行政部门调动函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大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一)构建多元投融资体系。确保教育方面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专项拨款全部用于教育。争取市级教育附加费的20%以上并保障区本级教育附加费全部用于中小学校园建设。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主动争取有经济实力的客商来开发区投资教育,积极吸纳社会捐赠,主动争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和海内外人士捐资助教,对纳税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二)大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小学围墙、校门、厕所等校舍配套设施的建设。大力改善中小学的学生宿舍、食堂等条件,不断提高中小学实验设备、图书资料和文体设备的装备水平,使中小学办学条件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加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乡(镇)、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提供部分土地作为学校劳动实践和勤工俭学场所。
(三)合理调整中小学网点布局。积极创造条件,撤并农村一些规模较小的村小。认真总结并积极推广乡镇小学高年级到中心小学就读的做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集中财力,把农村校舍建设的重点放到乡镇中心小学建设上,进一步改善乡镇中心小学教学、住宿等办学条件。
四、巩固提高“两基”工作水平,促进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
(一)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大《义务教育法》的执法力度,督促群众将适龄少年儿童按时送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完善“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明确乡镇政府、村委会和中小学校、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保学”责任,防止学生辍学。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规定增加教师编制和增加教学设施。加强对乡镇“两基”工作的督导,全面落实“两基”工作目标要求。
(二)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幼儿教育。兴办一所职业学校,鼓励社会力量和吸引外资举办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把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技术推广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组织劳务输出培训,实行“定单”培养,先培训后输出。办好一所区属公办示范性幼儿园,乡镇要建立中心幼儿园,村级小学设立学前班。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教育机构,多种形式样展幼儿教育。
五、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实行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在上级下达的编制总额内,区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每两年根据各中小学的生源变化情况核定学校教职工的编制。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时不能“一刀切”,要充分考虑农村中小学区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较多等特点,保证这些地方中小学教学的需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要将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工作实绩作为选聘教师和确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
严格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严禁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当前,要着重充实英语、计算机、艺术等紧缺学科教师。新进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间享受在岗教师的待遇,合同终止,面向社会重新择业。
(二)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建立健全校长考核、激励、监督、交流等相关制度。中小学校长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校长应当具备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一般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坚持把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选拔任用校长的主要方式,保障教职工对校长选拔任用工作参与和坚督渠道的畅通。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中小学校长每届任期原则上为4年,可以连任。校长上任后应与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并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聘书。
六、切实加强领导,优化教育外部环境
(一)营造发展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要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建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健全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切实采取措施,防止青少年学生参与邪教组织活动,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规范学校管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创造良好育人氛围,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严禁对中小学乱检查,除教学业务检查外,对学校必要的检查需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原则上一年只能检查一次。严禁向中小学乱收费,任何部门和任何个人不得伸手向学校要钱,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手段平调、挤占、克扣、挪用教育经费,不得向中小学收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违者要严肃处理。严禁向中小学乱摊派钱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强行学校和教师订阅报刊、杂志。要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严格学校收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要加强对教育资源的宏观管理,要制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得力措施,对成绩突出的校长、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都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计划部门要把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作为优先发展领域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依法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人事、编制、国土、建设、税务、农业、科技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大力支持教育工作,特别是在行政划拨建设用地、危房鉴定、校舍设计、质量检测的费用及保障学校安全稳定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公安、工商、文化、卫生、新闻出版、交通、城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镇(街道)教育工作列入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对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建立对镇(街道)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并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镇(街道)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街办)每年向上级政府和人大会专题报告教育工作。
2009年7月10日
主题词:教育 意见
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09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