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州市2016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7年1月11日在抚州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抚州市财政局局长伍鹏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抚州市2016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市级总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向大会报告2017年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市级总预算、市本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一)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171.6亿元,比2015年(下同)增长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8亿元,下降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2.3亿元,增长6%。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①税收收入96.9亿元,下降6.1%。其中: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28.1亿元,营业税18.5亿元,企业所得税(40%部分)7.6亿元,个人所得税(40%部分)1.9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5亿元,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资源税共计15.5亿元,耕地占用税9.9亿元,契税9亿元,车船税0.9亿元,烟叶税1亿元。
②非税收入25.9亿元,增长9.6%。其中:专项收入4.6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6亿元,罚没收入3.7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2亿元,捐赠收入0.1亿元,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0.2亿元,其他收入1.6亿元。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亿元,增长14.3%,主要是人员工资提标;国防支出0.5亿元,增长2.2%;公共安全支出14.7亿元,增长13.4%,主要是公检法系统公用经费和警衔工资提标;教育支出57.1亿元,增长1.6%;科学技术支出5.6亿元,增长10.4%,主要是加大了对新兴产业创新项目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3亿元,增长15.9%,主要是举办汤显祖逝世400周年系列活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亿元,增长12.5%,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调标;医疗卫生支出33.9亿元,增长6.5%;节能环保支出8.8亿元,增长5.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9亿元,下降6.8%,主要是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3.2亿元为一次性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46.9亿元,增长4.3%;交通运输支出8.9亿元,增长76.8%,主要是获得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3.6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5亿元,与去年持平;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6亿元,增长32.3%,主要是获得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0.3亿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0.7亿元,增长106.5%,主要是加大了对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投入;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1.7亿元,下降2.8%,主要是中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补助资金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3.4亿元,下降29.5%,主要是棚户区改造支出减少;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0.7亿元,下降22.6%,主要是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支出减少;债券付息支出2.2亿元,增长304%,主要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增加;其他支出3.5亿元,增长53%。
2、政府性基金收支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04.1亿元,增长106.8%。政府性基金支出114亿元,增长108%。
(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8.4亿元,增长114.2%,主要是土地市场交易逐步复苏;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4.1亿元,增长154.2%,主要是土地市场交易逐步复苏;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3亿元,下降3.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7亿元,增长77.1%,主要是加大对全市基础工程建设的投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0.2亿元,下降3.3%;彩票公益金收入0.1亿元,下降31.1%;污水处理费收入841万元,增长310.2%,主要是加大了征缴力度;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711万元,增长14.9%,主要是加大对全市基础工程建设的投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414万元,增长29.4%,主要是加大了征缴力度;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571万元,下降96.4%,主要是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4.6亿元,增长137.7%,主要是加大了土地收储力度,带动征地拆迁补偿等支出增长;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3.7亿元,增长36%,主要是加大了土地收储力度,带动土地开发等支出增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3亿元,下降10.9%,主要是上级补助减少;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3亿元,增长16.8%;新增建设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0.8亿元,下降3.8%;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0.1万元,下降8.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840万元,下降9.3%;债务付息支出0.3亿元;其他支出0.3亿元,下降90.5%,主要是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6.7亿元,增长6.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1.5亿元,增长13.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5.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8.2亿元。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7亿元,下降5.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0.7亿元,增长19.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7亿元,增长3.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3亿元,增长19.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亿元,增长7.5%;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7亿元,下降22.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4亿元,增长4.9%。
(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1亿元,增长10.8%;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7.4亿元,增长14.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1亿元,增长5.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亿元,下降2.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5亿元,下降7.7%;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3亿元,下降16.2%;生育保险基金支出0.2亿元,增长15.8%。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不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24.7亿元,增长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亿元,下降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亿元,下降2.8%。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①税收收入12.7亿元,增长3.6%。其中: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1.9亿元,营业税5亿元,企业所得税(40%部分)1.5亿元,个人所得税(40%部分)0.6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0.7亿元,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资源税共计1.5亿元,车船税0.1亿元,契税1.4亿元。
②非税收入2.4亿元,下降27.3%。其中:专项收入0.8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8亿元,罚没收入0.2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6亿元,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0.1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亿元,增长11.6%,主要是人员工资提标;国防支出0.3亿元,下降3.3%,主要是新区火车站地下人防工程土建部分工程款支出减少;公共安全支出4.6亿元,增长23.2%,主要是公检法系统公用经费和警衔工资提标;教育支出4.5亿元,增长6.3%;科学技术支出0.9亿元,增长5.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亿元,增长44.7%,主要是举办汤显祖逝世400周年系列活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亿元,增长4.9%;医疗卫生支出2.3亿元,下降12%,主要是2015年人民医院和儿童医院基建获得中央一次性补助0.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4亿元,下降55.4%,主要是污水处理厂建设营运奖励资金支出减少57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亿元,下降63%,主要是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3.2亿元为一次性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3.6亿元,增长110.2%,主要是中央下达重大水利工程基建投资资金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3.3亿元,增长218.6%,主要是获得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2.3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亿元,增长12.7%,主要是省级区域发展补助资金安排支出1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8亿元,增长15.8%,主要是省级区域发展补助资金安排支出0.5亿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382万元,增长235.1%,主要是加大了对银行及保险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投入;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4亿元,增长3.4%;住房保障支出2.4亿元,下降66.2%,主要是2015年文昌里棚户区改造为一次性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0.1亿元,下降19.3%,主要是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支出减少;债务付息支出1.2亿元,增长194.9%,主要是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增加;其他支出0.2亿元,增长449%,主要是获得中央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资金6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1亿元,增长158.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7.6亿元,增长246.9%。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8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0.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5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711万元,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用收入565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463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238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7.1亿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0.3亿元,债务付息支出769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283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96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亿元,下降17.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1亿元,增长4.1%。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0.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7.2亿元。
(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5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0.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0.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4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1亿元。
(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0.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0.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1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97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797万元,增长4.6%。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82万元,增长4.7%。
(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财政收入:财政总收入14.6亿元,比上年增长15.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亿元,增长6.5%。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主要执行情况是:
①税收收入8.3亿元。其中: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3.4亿元,营业税1亿元,企业所得税(40%部分)1亿元,个人所得税(40%部分)0.1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0.7亿元,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和车船税共计1.3亿元,耕地占用税0.4亿元,契税0.3亿元。
②非税收入0.81亿元。其中:专项收入0.42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2亿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19亿元。
(2)财政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亿元,增长16.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亿元,增长41.2%;公共安全支出0.1亿元,下降8.9%;教育支出1.4亿元,增长16%;科学技术支出0.4亿元,增长3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亿元,增长12.8%;医疗卫生支出0.4亿元,下降13.4%;节能环保支出0.1亿元,下降38.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0.2亿元,下降75.2%;农林水事务支出1亿元,增长2.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亿元,增长15.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亿元,增长75.4%;金融支出0.5亿元,增长158.2%;住房保障支出0.7亿元,增长26.4%。
2、政府性基金收支
政府性基金收入3.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3.6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0.2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1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1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4.0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6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0.2亿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0.2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的支出0.1亿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支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0.5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0.4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4亿元。
(四)2016年财政工作回顾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有力配合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保持收入稳定,做实财政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71.6亿元,增长3.9%,税收占比为83.9%。一是保持收入基本稳定。为积极应对“营改增”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全市将年初财政总收入增长由10%调整为3.9%,财政总收入由年初计划的181.7亿元调整为171.6亿元,调减收入10.1亿元,为夯实我市财政收入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无财力或微财力的收入得到有效控制。为积极应对“营改增”税收分成比例变化对招商引资的影响,全市及时调整了对企业的优惠政策,特别是统一调整了对再生资源和物流两个行业的扶持比例。再生资源和物流业共实现税收收入27.6亿元,增长17.8%,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16.1%,对地方财力的贡献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2、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全市十三项民生工程支出达到230.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9%,民生支出重点倾斜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支持“三农”。发放“一卡通”补贴资金19亿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2亿元;推进高标准农田1.8亿元;投入新农村建设1.3亿元。二是支持教科文卫事业发展。推进教育资助体系建设3.07亿元;完善现代公共文化传媒体系0.37亿元;奖补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完善乡村卫生计生服务能力2.45亿元;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1.15亿元;全力保障了汤显祖逝世400周年纪念活动圆满进行。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24亿元,保障了市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重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3、加强财源建设,扶持企业发展。一是加大企业融资服务力度。“财园信贷通”帮助全市577户企业获得新增贷款25.7亿元;“过桥贷款”帮助企业搭桥313次,搭桥资金17.7亿元;“惠农信贷通”向5002个农业经营主体累计放款金额19.8亿元;“财政担保贷款”完成担保金额1.5亿元。二是创新融资模式。在全省率先与省金控公司合作,成立抚州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组建抚州市基金管理公司,现已筹集各类产业基金40亿元。三是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廖坊水利灌区二期工程PPP项目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五是全力跑项争资。全市争取转移支付资金154.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8.5亿元,共计233.1亿元,同比增长18%。
4、深化财税改革,提升管理水平。一是落实“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为积极应对“营改增”对我市财政收入的影响,市财税部门联合组成调研组,开展“营改增”改革调研,形成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并贯彻落实,对稳定财税收入起到积极作用。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力度。全年共整合涉农项目220个,整合资金8.4亿元。三是进一步深化公务消费一体化改革。将原有“抚州市公务消费电子化监控管理系统”,升级为“抚州市财政局财政支出风险防控平台”,再次走在了全省前列。四是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范围改革。单独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5、加大财政监管,挖掘资金潜力。一是建立阳光财政。在市财政局官网上设立了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严格按照中央、省要求对预决算进行公开,使财政预决算更加透明。二是深化项目预决算评审,规范政府采购。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审减金额6亿元,审减率达到16%;全市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8亿元,节约率达12%。三是全面推开涉税平台建设。利用现代化涉税信息平台,堵塞税收漏洞,市本级通过对10万余条涉税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查补税款2019万元。同时,积极在全市推开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四是用好盘活存量资金。挖掘存量资金的潜力,仅市本级收回存量资金就达1.92亿元,有效减轻财政运行压力。
面对过去一年中的困难和挑战,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清醒看到:我市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增长后劲不足,收支平衡压力较大。涉农资金整合在县(区)和部门之间存在工作进度不平衡的现象,财政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面对问题,我们要强化举措,勇于担当,努力解决。
二、2017年市级总预算、市本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算草案
(一)市级总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全市财政总收入预算180.2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24.6亿元,增长1.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171亿元,县(区)上解收入2.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调入资金16亿元,2017年全市当年可用财力为317.1亿元。财政总支出预算317.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09.3亿元,增长5%。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19.7亿元,增长5%。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99.1亿元,增长29.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93.7亿元,增长30.9%。当年收支结余预算5.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预算73.7亿元。
(二)市本级预算(不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算25.9亿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5.3亿元,增长0.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4.8亿元,县(区)上解收入1.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亿元,调入资金2.9亿元,2017年市本级当年可用财力为25.9亿元。市本级财政总支出预算25.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亿元,上解上级、补助下级支出1.3亿元,实现预算收支平衡。预算安排主要特点:
(1)多渠道筹资保障收支平衡。一方面,受经济下行、“营改增”财税体制改革以及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影响,市本级税收大幅下降,其提供的财力较2016年减少2.8亿元;另一方面,人员调资等基本支出刚性增长快以及民生工程配套提标扩面,财力增长难以满足支出增长的需要。为实现收支平衡,市财政通过多个渠道筹措资金3.5亿元。一是将2016年结余12866万元设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2017年预算安排。二是在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中安排10200万元,用于新农村建设。三是从土地出让金中调入1亿元。四是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中调入1632万元。
(2)预算安排向“三保”和重点支出倾斜。一是保工资、保运转。在足额保障国家法定人员支出的基础上,预留2017年工资调标和晋级晋档经费9300万元。同时,工作经费安排向资金较紧张的单位倾斜。针对部分单位不能完全保障干职工应得的各种政府性奖励的现状,通过压缩单位一般性支出、增加经费补助等方式,缓解单位经费压力,提高干职工工作积极性。二是保民生、保稳定。在巩固已有民生工程和公共财政政策实施成效基础上,把更多的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2017年仅安排县(区)各项民生保障市级配套资金就达3亿多元。从支出安排方向看:医疗卫生方面安排支出达1亿元;社会保障方面安排支出0.8亿元;教育文化体育科学方面安排支出0.9亿元;扶贫和“三农”方面支出1.8亿元;警务机制改革支出0.2亿元。三是保重点、促发展。着力保障跑项争资、文化旅游、新农村和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发展等重点支出,尽全力保障经济发展需要。安排跑项争资经费1500万元,招商引资经费1000万元,文化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新农村及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资金1.3亿元,工业发展资金2400万元,科技创新资金1500万元,“放管服”改革资金500万元。
(3)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市本级在预算编制中,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内容,细化了公务采购、公务消费等预算编制,既为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夯实了基础,又为预算公开细化提供了数据支持。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7.7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5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0.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8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9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收入76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39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收入218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7.7亿元。其中:基金支出16.4亿元,调出资金1.3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2.3亿元,增长1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2.3亿元,增长21.5%。当年收支结余53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2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7323.1万元,增长52.7%。其中:国有企业经营利润预算7323.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7323.1万元,增长53.1%。其中:定向支出安排5691.4万元,统筹安排支出1631.7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1)财政收入:财政总收入预算17.5亿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0.6亿元,增长16.8%。
①税收收入9.6亿元。其中: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4.4亿元,企业所得税(40%部分)1.2亿元,个人所得税(40%部分)0.2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0.8亿元,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资源税共计1.8亿元,耕地占有税0.9亿元、契税0.3亿元。
②非税收入1亿元。其中:专项收入0.4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3亿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4亿元。
(2)财政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1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亿元,公共安全支出0.1亿元,教育支出1.6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亿元,医疗卫生支出0.2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2亿元,农林水支出0.5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3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亿元,金融支出0.4亿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0.2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3亿,其他支出0.5亿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亿元,加上级转移性收入1亿元、专户调入资金0.3亿元、上年结转资金0.2亿元、预算稳定调节资金0.2亿元,全区当年可用财力为12.3亿元。预算总支出预算12.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2亿元,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6亿元。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0.7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0.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5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国有企业经营利润收入预算0.3亿元,支出预算0.3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四)2017年财政工作重点
2017年,全市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的奋斗目标,着力夯实财政收入基础,提升财政实力,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改革。具体为:
1、着力夯实财政收入基础。一是摸清财政收入基本情况,了解当前财政运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二是利用当前提高收入质量的历史机遇,优化收入结构,挤压收入水分,为今后我市发展增添后劲。
2、支持地方实体经济发展。一是重点抓好“三去一降一补”,进一步落实降成本、优环境等财税优惠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导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继续加大“财园信贷通”、“过桥贷款”、“惠农信贷通”等融资服务力度,努力为企业解决好融资难的问题。三是加强融资平台建设,筹措产业基金支持企业发展。四是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力度。
3、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要求,统筹优化财政支出。对“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不留预算缺口,项目支出重点向新农村建设、农村扶贫、农村敬老院、改制企业困难职工临时救助、城市公交发展等民生领域倾斜。
4、推进现代收入征管手段。继续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和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收入监管的立体化信息网络,及时把握收入动态,进一步提升收入征缴质量和效益。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对重点税收、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清理,深挖税收潜力。建立协税控税体系,从源头上防止税收跑冒滴漏。
5、多渠道争取各项资金。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重大资金、重大项目的安排动态,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二是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建设。利用金控公司等多个融资平台,在实施普惠金融、第三方支付、融资租赁等新型筹资渠道上实现突破,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事业。
6、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工作。密切关注中央与省财政政策变化,掌握政策的主要内容,分析政策调整对财力的影响,提前做好应对措施。继续推进全口径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建立健全的支出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整合资金,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继续细化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7、推动服务型财政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部业务素质,打造高效服务环境,树立财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万象喜回春守信,一元欣复始司晨。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为“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